江西省政协召开《江西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通报会
日期: 2013-05-21 浏览次数: 来源: 江西省民宗局 字号:[ ]
2013年5月17日,新成立的江西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在南昌召开《江西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通报会。这是该委员会第一次召开通报会,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出席并作重要讲话,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参加了通报会。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梅仕灿就我省民族工作和《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在通报会上,我省确立的“一条思路”(科学发展思路),在全国首创的“两项工作”(民族工作社会化和“四区”民族工作),在全省推广的“三种模式”(园区办厂、一村一品、农业循环经济)、开展的“四大工程”(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农民素质、乡村文明),取得的“五项佳绩”(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族文化繁荣昌盛、民族群众文明富裕、民族领域和谐稳定)得到了省政协领导及与会委员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据悉,省政协还将于5月下旬,分两组赴6个民族乡实地调研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少数民族权益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