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专业报考对象限定为全省在职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师范院校在校生也可报考该专业。考生可到当地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报名,由学习中心统一办理报考手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报名点统计报名科次后,再到设区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设区市招考办负责组织管理,有关县(市)级招考办具体承办实施。
2013年10月义务教育专业(专科、本科)考试安排见下表,各报名点到设区市招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9月10日,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9-20日。
2013年10月江西省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星 期 六(10月19日)
星 期 日(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义务教育
(专科)
040124
09278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
09282小学品德与社会教育
00407小学教育心理学
00429教育学(一)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408小学科学教育
00412小学班主任
09284小学音乐教育
义务教育
(独立本科段)
040125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464中外教育简史
09291初中语文课程与教学
09294初中数学课程与教学
09297初中英语课程与教学
00458中小学教育管理
09289有效教学的理论与方法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9339中小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
09292初中语文教学实践与反思
09295初中数学教学实践与反思
09298初中英语教学实践与反思
00015英语(二)
00456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09335义务教育班级管理
3、中职中专中技+自考专科教育考试
中职中专中技+自考专科教育考试,报考对象限定为愿意接受专科层次教育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中级技工学校试点学校在校学生,不接纳社会考生报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试点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中级技工学校设报名点,考生在学校集体报名,由学校统一到所在设区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设区市招考办负责组织管理。
考试时间按国家统一考试时间进行。
2013年10月中职中专中技+自考专科教育考试,集体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9月10日,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9-20日。
4、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网络助学公告
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省已成立十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以下称学习服务中心)。学习服务中心依照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开展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活动,并对参加网络助学的考生实行“过程性评价+国家统考笔试”的课程学业综合评价体系。过程性评价成绩以30%的比例计入总分,即课程最终成绩 = 过程性评价成绩×30% + 国家统考笔试成绩×70%。
报名对象:新、老社会自考生和在籍在校各类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报名方式:每年4、10月国家统考前两个月左右,考生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前往以下学习服务中心进行登记报名:
1)江西科技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京东大道1118号江西科技学院老校区教4栋507室
咨询电话:0791-88141671 联系人:刘老师
2)南昌航空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上海路173号南昌航空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0791-88221341 联系人:余老师
3)江西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咨询电话:0791-88507807 联系人:朱老师
4)九江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东路320号
咨询电话:0792-8312728 联系人:仲老师
5)江西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南路596号
咨询电话:0791-88612944 联系人:王老师
6)江西财经职业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青年路96号
咨询电话:0792-8220111 联系人:张老师
7)江西城市职业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联福大道001号
咨询电话:0791-83659830 联系人:饶老师
8)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地址:新余仙来西大道859号渝州学院三校南门钟楼一楼
咨询电话:0790-6352066 联系人:唐老师
9)上饶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罗桥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处317办公室
咨询电话:13507039367 联系人:郭老师
10)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地址:江西南昌昌北经济开发区丁香路一号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791-83771990 联系人:杨老师
5、凡在考试课程安排表中注有“★”符号的专业为停考专业,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停考专业通知详见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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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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