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高汉:另外在执法理念上可能也需要调整,我们现在强调的是契约精神万岁。这个合同既然你不喜欢干嘛还要跟它签,这甚至是我们执法者的一个理论了。你跟人家签了合同你就要执行,不能先签合同,再后悔,后悔之后再告状,告状之后再索赔,执法者就认为这是消费者不对,那实际上现在另外一个执法理念是什么呢?叫契约正义的执法精神,什么意思?从社会的角度看合同的公平合理性,如果违背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就可宣布这个合同是无效的。消法在制定这个条款的时候,选择的就是契约正义的立法理论,所以我们的执法者一定要跟上国家法律的节奏。所以为什么法律规定的很明确,但是在具体实践中消费者经常败,跟执法理念跟不上立法精神有很大的关系。
商家经常会说一句话,最终解释权归我,商家为什么会这么霸气十足,敢于屡屡去挑战消费者的极限?
邱宝昌:这是违规的,什么叫最终解释权,他想怎么解释,什么对他有利,他怎么解释。实际上这在地方消法修改当中已经明确禁止了,江西就有这样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归自己所有。如果你解释和消费者解释都是合理的,我认为谁都有权解释,如果你的解释对自己有利,而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这种条款本身就是无效的,所以你根本就没有解释权。
今年5月的时候,在长沙一个物流公司的祁先生将车停在解放路上某停车场,并交纳了10元停车费。饭后,祁先生前往开车时发现,左后侧车窗被砸烂,虽然没丢失贵重财物,但却花了他几千元的车辆修补费。祁先生找停车场负责人理论,但对方以提前做出“温馨提示”为由拒不负责,最后祁先生只得自认倒霉。生活中,我们经常能看到停车场内这种看似温馨的提示:“在指定停车场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轿车等各种车辆,但不作保管,车辆损毁、损坏或丢失以及车内物品丢失均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这些所谓的“温馨提示”,是否是停车场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转嫁给了车主?
邱宝昌:它实际上是一种保管合同,保管合同当中专门有一条规定,不收费的保管合同一般不承担责任,在什么情况下承担呢?有重大过失。免费停车保管的也有责任,何况是一个有偿的、收费的保管合同。当然停车场提示有没有错误呢?提醒没有错误,但免责是不对的,作为一个看管人、保管人,前部分提醒是善意的,后半部分免责是没有道理的,和消法24条,合同法39条、40条是有相冲突的,一旦发生损毁,应当要赔。
霸王条款和霸王现象普遍存在,已经渗透到了各个行业和领域,有调查显示消费者集中反映的有电信、房地产物业、保险、电力、教育、医疗、银行、铁路、交通、超市等十大行业都存在霸王现象。
现在夏天出门旅游的人非常多,旅行社存在着这种霸王条款,遇到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产生损失,让游客来承担。具体的案例是有消费者反映:株洲某国际旅行社在与消费者签订的《国内团队旅游合同》中规定,“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旅行社有权利调整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产生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旅行社协助办理”。像这样,旅行社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却让消费者来承担损失,还有的合同中这样写到:遭受野生动物的伤害,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的,由旅游者自行承担。这是不是也是一个霸王条款?消费者是否只能被动服从?
邱宝昌:这是典型的不公平、不合理条款,实际上是一个违法的条款。合同法规定的非常明确,如果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损失是合理的分担或者是自行承担。另外合同法上专门有一条,关于人身健康安全的免责是无效的,野兽、动物的伤害,不能说被动物伤了也不是我咬的,是动物咬的,你自己承担。经营者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的法定义务,要有一个合理限度范围的安全保障,不能说出了问题都不是你的责任,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尽管游客伤亡是狗咬的、动物咬的,也要承担责任。
再来说说快递公司,没有保价,丢失物品不赔,这个案例发生在岳阳一个快递公司,自2012年1月至2012年5月,共与客户签订《快递单》8000余份,都规定:“若因本公司的原因造成交寄物损毁、灭失的,本合同将免除本次运费。若寄件人未选择保价,按不超过运费五倍的标准赔偿”。这里头所谓的霸王条款的因素体现在哪了呢?
武高汉:这个看来还挺复杂,弄不好还跟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就是说在制定有关法律法规的时候,就准许它这样。我们最近发现经常有人在制定法律法规或者是在制定行规的时候,把自己的一些利益悄悄加进去,这样他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时候甚至有靠山了,他说这可不是我说的,这是什么什么局,什么什么部,或者是什么什么行业协会说的,像这个五倍标准赔偿了,再比如说像机场丢失行李最高赔偿1000块或者几百块等等,搞不好都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能找到一点依据。
邱宝昌:这实际上就是不好的法律、不好的规定,影响非常不好。物件丢失有的可能是自然丢失,不排除有的是监守自盗,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就是我们规定太轻,而这个规定实际上邮政法里面也有规定,虽然是限额赔偿,其实是指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如果有过错就不适用限额赔偿了,包括民航的延误、民航的损失、航空的损失,无过错限额赔偿,有过错要按照过错承担赔偿,不能就援引3倍赔偿、2倍赔偿,所以有的快递给3倍,有的给5倍,有的可能更高,6倍、8倍、10倍都有,但是这也不足以赔偿消费者,像有人寄一幅名画,值20万,没保价,邮费20块钱,丢了赔你10倍200块钱,能买20万的油画吗?